“你好,是广东某公司的代理人吗,我是桐城市人民法院的吴法官,关于桐城某公司诉广东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话音未落,电话那头便不耐烦起来:“诈骗电话都打到我这来了,刚刚我故意没接电话,现在你又打,你说你想干嘛”。
“我想调解案件,你方公司邮寄的材料法院收到了,我是根据你公司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号码联系你的”,承办法官认真地说道。后来,吴法官才了解自己是因为用手机号码拨打被误认为骗子,自此,一场以乌龙开场的调解拉开序幕。
12月10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巧借电话、微信成功调解了该起跨越千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年5月起,被告广东某公司从原告桐城某公司处订购产品并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原告公司按被告公司要求共提供5批次货物,合计货款约7万元。后原告公司多次催要货款,被告公司仅支付2万余元,剩余4万余元货款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不支付,原告公司无奈诉至法院,并申请了对被告公司及其另外两个关联公司的财产保全。
在电话沟通中,承办法官向被告代理人陈述了案件事实,从诉讼成本、长远合作等角度分析,鼓励双方互退互让。为突破地理限制,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微信与被告公司进行线上对账,确定了调解方案。原告公司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也愿意放弃部分诉求,同意在被告公司支付货款后当即提交解除保全申请。
最终,被告公司通过微信确认调解协议并当即支付货款,原告公司提交解除保全申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高效维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跨越千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