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怀宁县江镇镇八旬老人何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江镇司法所咨询赡养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
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老人交谈后得知,原来早在2018年老人家里的赡养纠纷就通过法院判决,其两个儿子每人每年给付老人夫妇赡养费6000元,每年的赡养费在当年元月份给清,如今已到四月份,大儿子今年的赡养费仍未给付,老人夫妇常年需要吃药,费用较高,老人实在着急。
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老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法定义务,何况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其大儿子必须履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尊重老人的意愿下先电话与其大儿子沟通,催促其尽快给付今年的赡养费,不然将帮助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大儿子在电话中答应尽快与老人沟通解决。江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持续跟踪老人的赡养费落实情况,坚决为老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