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0日,甘某与何某因感情不和到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020年9月30日,迎江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何某某随甘某生活。但判决后,甘某前往外地打工,婚生子何某某仍随其父何某生活,何某多次与甘某联系,要求甘某到医院办理婚生子何某某出生证明,但甘某一直置之不理,何某无奈到迎江法院申请执行。

迎江法院依法查明,该案不符合执行立案条件。但本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精神,仍然派执行干警先后到湖南长沙、安徽宿松查找甘某下落,均无果。随后,执行干警找到甘某的父亲,耐心劝说,让其与甘某联系。经过与甘某父亲十多天的联系沟通,甘某父亲才让其女儿甘某将身份证等寄到迎江法院,并出具委托书。
2021年4月2日上午,执行干警一行陪同何某到江西九江妇幼保健医院办理婚生子何某某出生证明,经过与医院一个多小时的沟通,最终顺利地将何某某医学出生证明办好。

据悉,下一步,执行干警将协助何某到当地办理婚生子何某某户口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