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管理公司被小区业主委员会解聘后,将该小区400余位小区业主诉至法院,诉请业主支付前期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以及违约金。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示范诉讼”的模式化解了400余件物业纠纷。
这起系列案件被告均拖欠一定的物业费,桐城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时间跨度比较长、涉及人员众多,标的额虽小但矛盾尖锐影响面大,如果采取传统的审判方式,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增加业主诉累。在经当事人同意后,案件统一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业主,对小区进行实地考察摸排调查实情,了解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具体原因,如业主认为小区配备保安人数不够,门卫经常有脱岗现象;小区内监控损坏较多,业主停在小区内的车辆遭到划坏、楼道乱贴广告,屋外垃圾不能及时被清理等等。
了解具体原因后,调解员结合“六尺巷调解法”,决定通过个案调解开展示范性诉讼以化解这批矛盾纠纷。杨某是400余位业主中的一户,物业公司要求其支付物业费、违约金共计1700元。调解员多次与杨某及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多角度分析利弊得失拟定调解对策,协商调解方案。最终该案调解。调解员根据该调解方案召集其他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第一批成功化解57件案件,但仍有很多案件矛盾尖锐无法调解。于是,调解员决定发挥外界力量,邀请市委政法委、街道办事处、物业办成立调解专班,召集物业及业主代表在社区参与调解。调解现场,调解员从法理、情理多方面向物业公司和业主释法明理,一方面向业主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业主应合理表达诉求,主动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是其义务,以及不履行所面临的后果,并提出业主动辄不缴纳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因经费问题收到牵制,进而影响到服务质量,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受损害的是业主。另一方面指明物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和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劝诫物业公司应加强与业主的联系,改善服务水平,落实物业职责,最大程度的保障业主利益。经过多次努力,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化解,物业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并给予放弃部分诉讼请求,52位业主也及时缴纳了物业费。
对于诉前调确实无法调解的案件,该院则决定采取“先行审理个案、塑造示范案例”的方式,将开庭审理与调解相结合,通过进行示范诉讼引导业主主动缴纳,选取4件案件及时立案开庭快速作出判决。该4件案件判决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承办团队通过公开示范判决书的方式,引导业主以该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例为参考,劝导业主动交纳物业费,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由于该系列案件法律关系明确,对仍欠缴不给的业主,法院根据物业公司的申请,运用支付令的形式,下发支付令,共计下发97件,41位业主提出异议,每收到一起异议书,承办法官都第一时间与该业主联系,积极沟通,陈明法律利害,35位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剩下的约200余位业主根据前期判决和支付令,均主动结清了欠缴的物业费用。
该批系列案件是该院“诉前调解+示范诉讼”机制的首次运用实践,审理一件,影响一片,减少了后续系列案件的重复诉累。这是该院运用“六尺巷调解法”参加社会治理一次成功实践,是“枫桥经验”桐城模式的一次具体运用,所有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俱佳,获得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