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历经沧桑,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人居环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称为绿色“活化石”“活文物”。潜山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全市目前在册古树名木共有252株,其中树龄达500年以上的达17株。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依托“府检联动”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自5月中旬开始,在市林业部门和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小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在册古树名木进行梳理,对生长势登记为衰弱株、现存状态登记为伤残类别的古树名木开展实地走访、线索摸排等工作,重点查看分布于各乡镇的此类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日常养护等情况。走访中发现,古树名木生存和保护管理总体状况较好,但部分古树名木养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与林业专家进行沟通,并固定了有关证据。
下一步,潜山市检察院将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检察公开听证、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以点带面,着力推动构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科学管护、属地政府落实日常监管、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古树名木保护新格局,凝聚合力,切实保护好潜阳大地上的古树名木资源。(作者:汪蕾 初审:汪浩然 终审: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