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李某同住一小区,2015年7月因一小小雨棚,两家发生冲突,王某在冲突中受伤;2017年王某伤情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构成十级伤残,为索赔损失,今年年初,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庭审中,王某认为其遭李家推搡后摔倒,致手腕受伤致残,坚持要求李某赔偿10余万元;而李某则认为王某受伤与自己无关,是其在殴打自己时摔倒受伤,并提出反诉请求。针对各自诉求及辩解,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情绪激动,甚至有辱骂行为。
通过庭审,承办法官发现此案虽名为健康权纠纷,实际症结点在于双方的邻里关系出现的裂痕,如何从源头化解双方尖锐的矛盾,促使双反握手言和才是最理想的结果。鉴于此,承办法官再次查阅卷宗,结合双方证据,找出案件争议点及双方的过错,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及当面谈话,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